河北环境应急预案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有时会有一些突发事件出现,为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很有必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应急预案。那么什么样的应急预案才是好的呢?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河北环境应急预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河北环境应急预案1
为有效防范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发生,确保事故后的有效控制和及时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国家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报告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暂行办法》及防治环境污染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发生在XX市辖区内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受到破坏,人体健康受到损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
二、防范重点
(一)特定或敏感区域;
(二)水源防护区内有污染隐患的单位;
(三)使用、储存、运输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和危险废物的单位和场所;
(四)各类油库、加蚰站、液化气站(库)、石油天然气井口;
(五)各单位的污水处理设施、高浓度污水、污泥储存地及有毒有害废物堆放场、点等。
三、事故的确定
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可分为水污染事故、大气污染事故、噪声与振动危害事故、固体废弃物污染事故、农药与污染事故、煤气及天然气污染事故、放射性污染事故及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与自然保护区破坏事故等类型。
根据事故程度分为一般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较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特大环境污染与三十事故。
(一)一般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因环境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不含万元)的。
(二)较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为较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1、因环境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不含5万元)的;
2、因环境污染发生人员中毒的;
3、因环境污染弓i起厂群冲突的;
4、对环境造成危害的。
(三)重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重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1、因环境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的;
2、因环境污染发生人员明显中毒、辐射伤害或可能导致伤残后果的;
3、因环境污染发生人群中毒的;
4、因环境污染影响社会安定的;
5、对环境造成较大危害的;
6、捕杀、砍伐国家二类、三类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的。
(四)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1、因环境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
2、因环境污染发生人群明显中毒或辐射伤害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人员中毒死亡的;
4、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的正常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5、对环境造成严重危害的;
6、捕杀、砍伐国家一类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的。
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发生后,当地环境保护部门应当立即赶赴现场调查,并对事故的性质与危害作出恰当的认定。
凡属一般或较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均由县级(含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确认,并报市环保局备案,由所在地区市县政府负责组织处理;凡属重大或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均由市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确认。
四、应急组织体系
(一)成立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
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市政府联系环保工作的副秘书长、市环保局局长、事故发生地区市县长为副指挥长,市安监局、市经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等单位负责制人为成员。
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排险减害(救助)中的具体协调工作。同时,根据工作需要,按政府各部门工作职能分组开展特大事故排险减害救助工作。
1、综合协调组:由市政府办、市环保局、市安监局、事故发生地区市县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组成,市政府办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传达贯彻领导指示,报告事故处理情况,严把宣传报道关;协调有关单位分工负责排险减害救助工作,保证现场指挥与上级的通讯联络畅通,沟通指挥部与外界的联系,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专业排险减害救助组:由事故发生单位的行业主管部门、有关专家、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市县两级专业救护队负责人组成,行业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事故现场排险减害救助工作。
3、警戒维护组:由市公安局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设置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危险区域人员撤离,动员围观群众离开事故现场。
4、医疗救护组:由市卫生局、市县两级人民医院、中医院、职工医院等单位负责人组成,市卫生局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开设现场救护所,对受伤、中毒人员实施救护,保证救治药品和救护器材的供应。
5、后勤保障组:由市政府办、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及通信部门负责人和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组成,市政府办负责人任组长。负责整个事故处理工作中的有关人员、经费、交通工具、通讯联络等后勤保障工作的组织协调,迅速调集车辆运送现场急需物资、装备、药品等。
6、事故调查组:由市环保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派员组成,组织或协助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已发生的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进行调查取证工作,及时形成事故调查报告。
(二)职责分工。
1、市政府办:协助指挥长、副指挥长做好事故上报、事故处理和安抚稳定工作。
2、市环保局:具体负责对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进行现场调查、分析认定,明确事故性质和危害程度,并按规定及时上报污染事故;负责防治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技术储备;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有关人员对污染区域进行监测、化验、消毒、洗消,最大限度地消除危害;负责监督检查污染源单位的污染防治工作。
3、市安监局:具体负责并与相关部门配合进行重特大事故调查,并实施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重特大事故排险减害救助工作。
4、市经委:具体负责并与相关部门配合实施煤矿、建材、电力、流通行业、信息产业及经贸系统其它行业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排险减害救助工作。
5、市公安局:具体负责并与相关部门配合实施火灾、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学危险品等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排险减害救助工作,指挥当地公安部门对其它重特大事故进行现
场警戒、人员疏散、治安保卫、灭火、道路交通管制及对事故重大责任嫌疑人员实施监控等工作。
6、市交通局:具体负责与相关部门配合实施排险救助工作,负责排险救助人员、器材、物资的运输工作,确保道路畅通。
7、市卫生局:具体负责并与相关部门配合实施医疗急救工作,并负责其它重特大事故处理中医护人员、医疗设备、药品的组织和医疗救护指挥、卫生防疫等工作,及时通报人员的抢救与中毒事故的控制情况。
8、市农业局、畜牧局、水利局、林业局具体负责与相关部门配合实施对农业、畜牧、水利(渔业)、林业污染与破坏事故的处理工作,其中市林业局、水利局具体负责并与相关部门配合实施捕杀和砍伐野生动植物的重特大环境破坏事故和处理工作。
9、市监察局:具体负责对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进行责任调查与追究。
凡属XX市辖区内所有机关、团体、驻军和企、事业单位收到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处置领导小组发布的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应急排险救援命令、信号后,应立即派出
救援队伍,调运救援设备、物资赶赴现场,实施排险救援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参加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排险救援和伤员、中毒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
五、事故处理程序和措施
(一)重特大事故的报告。
XX市辖区内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后,市内所有公民、企业法人和其他人员作为第一发现者应立即向12369环保举报热线或其单位负责人报告。环保部门值守热线电话人员或其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按属地管理原则,以最快捷的方式,将事故发生地点、时间、类型、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人员受害、经济损失等有关情况。
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环保部门、公安机关、监察部门报告,由环保局部门核实后向同级政府报告,本级政府、环保部门分别向上级政府、环保部门报告,其它部门在与环保部门核实后再按系统按程序上报。各区市县在事故发生后除电话速报外,应在3小时内以事故快报传真向市政府办、市环保局报告事故情况。由市政府按有关规定迅速报告市委和省委、省政府。
(二)迅速开展排险减害救助工作。
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事故所在地区市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实施事故排险减害救助工作。
市政府分管领导和市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在接到报告后,在事故涉及到人员安全、社会稳定、当地经济和社会正常活动受到严重影响、对环境造成重大危害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必须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排险减害救助工作,防止事态扩大。
现场应处理必须坚持四条原则:
(1)控制污染源,尽快停止污染物的.继续排放;
(2)尽可能控制和缩小排放污染物的扩散、辐射蔓延的范围,把事故危害降低到最小程度;
(3)采取一切有效措施,避免人员伤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4)应急处理要立足于彻底消除污染危害,避免遗留后患。
指挥部接到污染事故报告后,立即安排专业人员赶赴现场,对事故性质、危害程度作出初步判断,迅速制定、实施排险减害救助方案。对有明确污染源的,责令立即停止排放污染源,其中属于化学危险品类型的,可能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事故蔓延,并通知当地政府或街道、村级组织,做好防范工作,必要时,应疏散或组织群众撤离。
在开展排险减害救助过程中,必须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措施,防止在排险减害救助过程中发生其它意外伤亡事故。
(三)善后处理。
环境污染事故控制住后,指挥部要做好人员抢救及安抚、设施恢复等工作;对互不干涉污染事故的基本情况进行定性和定量描述,对整个事故进行评估;对相关资料进行整理汇编,包括决策记录、信息分析;进行工作总结(或检讨)。
(四)做好情况通报工作。
市、县两级政府办公室、环保局要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经政府领导审查同意后迅速将事故按分类管理程序逐级上报,及时将上级的指示传达到基层。
六、应急处置专业队伍的建设和培训
应急处置专业排险减害救助组加强专业队伍的建设,达到国家对应急处理的有关标准。各专业队伍也应做到每年演习1次,增强现场应急处置的能力。
七、严格责任追究
对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单位,由环保部门按照《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实施处罚。有下列行为的,监察部门及司法机关应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政府有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和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的行政和法律责任,情节恶劣、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并未说明原因的;
(二)故意拖延报告时间的;
(三)故意隐瞒不报、谎报的;
(四)因医疗机构拒绝抢救或抢救不及时,导致人员死亡的;
(五)拒不执行或故意拖延排险减害救助指示、命令的;
(六)因抢险不力,措施不当,推诿扯皮,扩大事故危害的;
(七)排险救助中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社会影响的。
河北环境应急预案2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完善环境应急预案体系,增强环境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企业事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发布、备案、实施、修订、宣教、培训和演练等活动。
第三条环境保护部对全国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环境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四条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编制指南等规定;
(二)符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实际;
(三)建立在环境敏感点分析基础上,与环境风险分析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相适应;
(四)应急人员职责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位;
(五)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明确具体、操作性强;
(六)应急保障措施明确,并能满足本地区、本单位应急工作要求;
(七)预案基本要素完整,附件信息正确;
(八)与相关应急预案相衔接。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应急预案,按照相应的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编制环境应急预案,由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发布实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编制国家法定节假日、国家重大活动期间的环境应急预案。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编制的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等;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包括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地方机构或者现场指挥机构、环境应急专家组等;
(三)预防与预警机制,包括应急准备措施、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措施、预警分级指标、预警发布或者解除程序、预警相应措施等;
(四)应急处置,包括应急预案启动条件、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分级响应、指挥与协调、信息发布、应急终止等程序和措施;
(五)后期处置,包括善后处置、调查与评估、恢复重建等;
(六)应急保障,包括人力资源保障、财力保障、物资保障、医疗卫生保障、交通运输保障、治安维护、通信保障、科技支撑等;
(七)监督管理,包括应急预案演练、宣教培训、责任与奖惩等;
(八)附则,包括名词术语、预案解释、修订情况和实施日期等;
(九)附件,包括相关单位和人员通讯录、标准化格式文本、工作流程图、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
第七条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生产、贮存、经营、使用、运输危险物品的企业事业单位,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编制环境应急预案。
第八条企业事业单位的环境应急预案包括综合环境应急预案、专项环境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
对环境风险种类较多、可能发生多种类型突发事件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编制综合环境应急预案。综合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件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内容。
对某一种类的环境风险,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类型,编制相应的专项环境应急预案。专项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件特征、主要污染物种类、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对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编制重点工作岗位的现场处置预案。现场处置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件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企业事业单位编制的综合环境应急预案、专项环境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之间应当相互协调,并与所涉及的其他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九条工程建设、影视拍摄和文化体育等群体性活动有可能造成突发环境事件的,主办单位应当在活动开始前编制临时环境应急预案。
第十条企业事业单位编制的环境应急预案中除了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内容外,还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本单位的概况、周边环境状况、环境敏感点等;
(二)本单位的环境危险源情况分析,主要包括环境危险源的基本情况以及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及严重程度;
(三)应急物资储备情况,针对单位危险源数量和性质应储备的应急物资品名和基本储量等。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应当组织专门力量开展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并充分征求预案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人员的意见。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环境应急预案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编制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企业事业单位可以委托相关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编制环境应急预案。
第三章环境应急预案的评估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环境应急预案草案编制完成后,组织评估小组对本部门编制的环境应急预案草案进行评估。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环境应急预案评估小组的组成人员应当包括环境应急预案涉及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相关行业协会和重点风险源单位代表以及应急管理和专业技术方面的专家。
第十三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在环境应急预案草案编制完成后,组织评估小组对本单位编制的环境应急预案进行评估。
企业事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评估小组的组成人员应当包括环境应急预案涉及的相关部门应急管理人员、相关行业协会、相邻重点风险源单位代表、周边社区(乡、镇)代表以及应急管理和专业技术方面的专家。
第十四条环境应急预案评估小组应当重点评估环境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内容格式的规范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以及与其他相关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单位应当根据评估结果,对应急预案草案进行修改。
第四章环境应急预案的备案
第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编制的环境应急预案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企业事业单位编制的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实施之日起30日内报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的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实施之日起45日内报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工程建设、影视拍摄和文化体育等群体性活动的临时环境应急预案,主办单位应当在活动开始三个工作日前报当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报送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二份):
(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二)环境应急预案评估意见;
(三)环境应急预案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
第十七条受理备案登记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报备材料之日起60日内,对报送备案的环境应急预案进行审查,对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第十条规定并通过评估小组评估的,予以备案并出具《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对不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第十条规定的,不予备案并复函说明理由,由申请备案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企业事业单位自行纠正后重新报送备案。
第十八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的格式由环境保护部统一制定。
第五章环境应急预案的实施与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将环境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作为日常环境监督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采取有效形式,开展环境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突发环境事件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应急处置知识,提高从业人员环境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预案培训工作,通过各种形式,使有关人员了解环境应急预案的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预案。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环境应急预案演练制度,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并积极配合和参与有关部门开展的应急演练。
环境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有关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对环境应急预案演练结果进行评估,撰写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问题,对环境应急预案提出修改意见。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依据有关预案编制指南或者编制修订框架指南修订环境应急预案。
环境应急预案每三年至少修订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及时进行修订:
(一)本单位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二)相关单位和人员发生变化或者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职责调整的;
(三)周围环境或者环境敏感点发生变化的;
(四)环境应急预案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等发生变化的;
(五)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企业事业单位认为应当适时修订的其他情形。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于环境应急预案修订后30日内将新修订的预案报原预案备案管理部门重新备案;预案备案部门可以根据预案修订的具体情况要求修订预案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企业事业单位对修订后的预案进行评估。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应当编制或者修订环境应急预案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不编制环境应急预案、不及时修订环境应急预案或者不按规定进行预案备案的,由上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第二十五条应当编制或者修订环境应急预案的企业事业单位不编制环境应急预案、不及时修订应急预案或者不按规定进行应急预案评估和备案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第二十六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不编制环境应急预案或者不执行环境应急预案,导致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或者危害扩大的,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突发环境事件,是指因事故或意外性事件等因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或破坏,公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受到危害或威胁的紧急情况。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是指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为确保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而预先制定的计划或方案。
环境风险,是指突发环境事件对环境(或健康)的危险程度。
危险源,是指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环境敏感点,参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环境敏感区”的定义。
应急演练,是指为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应急准备的完善性、应急响应能力的适应性和应急人员的协同性而进行的一种模拟应急响应的实践活动。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环境保护部负责解释。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依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消防先进集体事迹材料(五篇)
防消结合的方针, 火灾带来的危害,人人都懂,但在日常工作中却往往被忽视,被麻痹,侥幸心理代替,往往要等到确实发生了事故,造成了损失,才会回过头来警醒,下面我为大家整理了消防先进集体事迹材料,希望大家喜欢!
消防先进集体事迹材料篇1
6月9日,杭州湾建材装饰城一公司发生火灾,在组织力量深入搜救被困群众时,现场突发意外,消防员毛景荣、刘泽军受伤,经抢救无效壮烈牺牲。毛景荣年仅29岁,刘泽军年仅20岁,他们把年轻的生命永远留在了挽救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火场。
日前,应急管理部政治部、浙江省人民政府分别批准毛景荣同志、刘泽军同志为烈士,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分别给毛景荣、刘泽军同志追记个人一等功。
山河呜咽、神州同悲,祖国和人民永远不会忘记。英雄们的功绩将永远铭记在党和人民心中。拨开岁月迷雾,学习英雄事迹,我们更加为烈火英雄的人生所感动、所激励,我们也更加懂得了关键时刻他们选择向火场进发的精神密钥。
身世比黄连苦,精神比金子贵,“少年壮志不言愁”,英雄刘泽军,你是好样的。
追悼会上,有群众说,“刘泽军年纪比我儿子还小——他们是英雄,是我们的,也是所有人的”。群众的话,代表了线上线下无数老百姓的心声。2002年出生的刘泽军,前不久刚刚度过20周岁生日,他的成长经历颇为坎坷,令人唏嘘不已。1岁多时父亲因为意外去世,3岁时母亲也因病去世,由继父一家抚养长大,比黄连还苦的身世,很容易令一个人敏感、懦弱、消极、颓废,但刘泽军没有,他一生缺爱,却把大爱长留人间!懂得感恩的他,从小就告诉自己,将来有了能力,一定要报答辛苦养育自己的家人,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孩子。“自古英雄多磨难”、少年壮志不言愁,在老师、同学心中,刘泽军懂事、善良,从小崇拜英雄。在战友心中,他吃苦耐劳、性格坚韧,曾为保障前线救援供水奋不顾身跳入寒冷的河水中清污几个小时。牺牲那天出警前,“那天清晨,他哼着歌从我身边经过”,战友们未曾开口,却已是满面泪流。“兄弟,别哭”,刘泽军是你们的战友,是人民的消防员,是我们共同的亲人,我们和你们永远在一起!
热爱是最好的老师,干一行精一行,“无奋斗,不青春”,英雄刘泽军,向你学习。
三年前加入消防队伍的刘泽军,最初因为年纪小,身体素质略有落后,被安排负责站里的伙食和后勤。但那份成为英雄,做灭火战斗员的信念和志气从未磨灭。为此,他不停加练,5000米负重、10层负重登楼、单杠卷腹——“苦心人,天不负,百二秦关终属楚”,在瘦身30多斤后,2021年,刘泽军终于成为了灭火战斗员。出事前,刘泽军已在火场处置了近一个半小时,出来更换空呼时,指挥员建议他休息,他说,“这里情况我熟,现在用人紧张,我还能坚持!”斩钉截铁的话语,将一名消防员对使命的坚守、对职责的履行、对战友的爱护、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关切,用最平实的话语呈现出来。烈火见真金、危难显担当,刘泽军,你永远是我们心中的英雄。我们要学习您这种对理想的追寻,对事业的挚爱,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把党和人民的事业更高质量推进下去,成为如您一般,让人民可以依靠、可以信赖,可以永远相信的人!
组组数字,让我们看到了承载着汗水、奉献和牺牲的你的样子,英雄毛景荣,向你致敬。
参加工作11年,先后参加各类灭火救援2300余次,社会救助和为民服务200余次,救助群众300余人,在抗击超强台风“利奇马”中,曾15小时徒步往返36公里,成功完成了失联村落的救援任务。这就是29岁的毛景荣,短暂的人生交出的永恒的答卷。他用年轻的生命,兑现了作为消防员的职责职守,出事那天,他依旧如往日一般冲锋在前。在完成攻坚组本身任务后,正准备撤离轮换之际,毛景荣却突然停下脚步,“你们先撤,等会儿来换我。我看这两个兄弟是专职队的,这么大的烟我不太放心”,就这样,坚守在最危险地方的毛景荣,再也没有从火场走出来。危险关口,不顾个人安危,心系队友安全,在毛景荣身上,我们看到了一名消防“老兵”的韧劲、使命、责任、担当,而当妻子微信中连发6个“人呢”,字句如锤,顿时令人泣不成声!“我是一名合格的消防员,却不是一个称职的丈夫”,您的这份愧疚,让我们看到了“舍小家为大家”的可贵,正如妻子所讲,“你永远是我的骄傲,我以你为荣”,毛景荣同志,我们永远以你为荣!
“天地英雄气,千秋尚凛然。”一个有希望的民族不能没有英雄,一个有前途的国家不能没有先锋。毛景荣同志、刘泽军同志,你们就是我们的英雄,就是我们这个伟大时代的先锋。再次向你们致敬,向你们学习:二位英雄,一路走好!
消防先进集体事迹材料篇26月9日,浙江杭州临平一市场发生火灾。杭州市消防救援支队钱江消防救援站战斗员、方山人刘泽军同志随队赶赴现场处置,在深入搜救被困群众时,现场突发意外受伤,后被救出送医,经抢救无效壮烈牺牲。为宣传褒扬刘泽军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方山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决定,追授刘泽军同志“方山榜样”称号。
刘泽军,男,汉族,山西方山人,2002年4月出生,2019年5月入职,生前系浙江省杭州市钱江消防救援站政府专职消防员。入职3年以来,他兢兢业业,踏实肯干,甘于奉献,奋勇当先,先后参与处置各类灭火救援任务300余次,营救人民群众30余人,曾荣获杭州市消防救援队伍灭火救援二等奖。
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极大威胁的危难时刻,刘泽军同志英勇无惧、挺身而出,献出了宝贵的年轻生命,集中展现了方山儿女勇往直前、敢于斗争、不怕牺牲的高尚品德,用实际行动践行了“吕梁精神”。全县上下要广泛开展学习宣传刘泽军同志先进事迹活动,学习他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的政治本色,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忘我奉献的高贵品质,冲锋在前、顽强拼搏、不怕牺牲的斗争精神。各级各部门要把学习宣传刘泽军同志先进事迹与学习宣传贯彻《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结合起来,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在全县掀起学习榜样、崇尚榜样、争当榜样的热潮,努力做道德的践行者、精神的引领者、时代的奋斗者,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四宜”方山提供强大精神动力,以优异成绩迎接__胜利召开!
消防先进集体事迹材料篇36月9日,20岁的山西人刘泽军在杭州临平区火灾中牺牲。小学老师哽咽接受采访:他1岁丧父、3岁丧母,被大家资助长大。70岁的继爷爷无收入,他省下小学发的鸡蛋带回家。
刘泽军的小学老师高永宏回忆,刘泽军1岁时父亲因意外去世,3岁时母亲因病去世,由70岁的继祖父养大,但是由于继祖父没有经济来源,刘泽军从小被大家资助长大。“小军是个善良内敛的好孩子,也很孝顺,从小就知道省下来吃的拿回家给爷爷”,高老师说道。
高老师还发来刘泽军小时候的各种荣誉:“优秀幼儿”、“优秀少先队员”、“期中考试第一名”、“三好学生”、“知识竞赛优胜奖”、“跳绳第一”等等。
高老师没想到,几年前劝说刘泽军去当兵,竟成了他们的最后一次见面。
6月13日,小雨淅淅,杭州市临平区殡仪馆。
上午10点,杭州两名消防员毛景荣、刘泽军的追悼会在这里举行。一大早,来自杭州消防、公安,以及许多自发赶来的群众,安静地在场馆外等候,见两位烈士最后一面,送两位英雄最后一程。
许多群众都是临平建材装饰城的商户。在那场火灾中,他们见证了消防员奋不顾身地冲进火场,疏散群众,扑救火势的英勇行为。在听说有消防员意外去世,他们也决定来送消防员最后一程,表达自己的感谢和敬意。
罗大姐是商贸城18幢的商户。她远远望着,忍不住哭了。“刘泽军年纪比我儿子还小,真的太可怜了……他们是英雄,是我们的,也是所有人的。”
退队的消防员听说兄弟出事之后,从外省外市赶来悼念。
早上9点50分,追悼会开始。所有人摘帽致哀。
消防先进集体事迹材料篇4“守护绿水青山”网络主题宣传活动采访团10月20日到达云南森林消防总队特勤大队,与一线消防战士座谈,了解该特勤大队在转制后积极投身新使命、适应新转变、履行新职能的相关情况。
云南森林消防总队特勤大队驻地为安宁市。安宁是全国56个重点森林防火县(市)之一,是云南省唯一的危化品安全重点监管县和重要冶金、盐磷化工及石油炼化基地,附近地区因极易发生灾情被称为“火窝子”。该大队曾先后参加安宁温泉“3·29”火灾、大兴安岭“5·30”火灾等320起森林火灾扑救任务,11次抢险救援任务,曾连续四年被应急管理部森林消防局评为“基层建设标兵大队”,6次获集体三等功。
在该大队设施齐整的营区,记者见到了这些历经火海考验的战士们。他们之中既有入行十多年、经验丰富的消防“老战士”,也有刚刚加入消防队伍的年轻人,他们的经历不尽相同,但都有丰富曲折的故事。副大队长苏孟涛带领队员冲锋陷阵,曾经历鏖战“七天六夜”的艰辛;一中队消防员李钊作为火场“老司机”,安全驾驶四年,确保队伍每次执行任务都能安全顺利抵达火场。二中队的“95后”消防员倪伦表示,自己从小就崇拜军人,立志长大成为“英雄”为国效力,因此大学毕业后即投身消防事业,实现了自己的梦想。在近年来的训练中,该大队涌现出“长跑飞人”王金山、“全能战士”杨伟峰等一大批训练尖子。在遂行任务期间,“团员突击队”“青年先锋队”发挥带头作用,先后参与300余起森林火灾扑救和一批抢险救援任务,相继有2人荣立二等功、68人荣立三等功、80余人被评为“防火先进个人”和“最佳指战员”。
采访中记者还了解到,近年来,该大队先后有12人考上警校,87人取得大专以上文凭,退伍战士中的14人当上“村官”、8人获安置工作,为火场“逆行者”解决了后顾之忧。
今年的“11·9”全国消防日即将到来。特勤大队二中队消防员倪伦向记者介绍,随着冬季来临,天气逐渐干燥,火灾隐患加大,特勤大队不仅加强应急预案和准备工作,也向周边居民宣传防火防灾知识,以实现“有备无患”。
特勤大队负责人对记者表示,该大队今后将按照特种救援大队建设规划,不断提高队伍的'综合救援能力,以更坚定的信心、更昂扬的精神、更强烈的担当,将队伍锻造为全面过硬的森林消防“铁拳尖刀”。
消防先进集体事迹材料篇5在跨省灭火救援集结地,总有一个高大、帅气、乐观、俊朗的身影在穿梭忙碌。他叫张宏艳,是邵阳市消防支队法制宣传科的一名四级士官。
这位在宣传战线上奋斗了11年的老班长,是全省有名的“高产”宣传报道员,却在妻子两次生产时,因为执行任务都没有办法守护在妻子身边。第二个宝宝自今年4月份出生以来,他都没有抱过几回,妻子干脆带着两个小孩住到了长沙父母家中。对于一个当父亲的张班长来说,是多么的不称职,这是一种多强烈的愧疚感。
张班长是两个孩子的父亲,第二个小宝宝出生才几个月,但我一直不知道,直到昨晚宣传报道组的颜雨彬老师悄悄告诉我。也许是感同身受,我心里酸酸的,立即冒出要写写这位“不称职父亲”的想法。
妻子带着两个孩子回老家后,便一直盼着张班长早点休假回去陪陪家人。张班长也做好了调休的准备,打的休假报告也批了。但得知要跨省灭火救援任务后,张班长把休假报告收了起来,因为他知道,作为宣传战线的“老杆杆”,他随时可能被派往一线。于是,张班长主动领命出征。个头一米八的他,笑起来一副憨憨的东北汉子模样,但他却是地地道道的湖南人。外在是东北汉子的潇洒爽朗,内里却全是湖南人吃得苦霸得蛮的精气神。
张班长说,“每天忙完手上的工作,便会想方设法通过电话和妻子聊聊天,通过视频看看宝宝的模样,虽然相距只有几百公里,但见面的难度和相隔千山万水、天遥地远没什么区别。有时想想,心都要飞出去了!”“但是理智告诉我,这里跟家里一样需要我啊。”8日和9日是集结增援任务最关键的时刻,也是向部消防局展示湖南消防部队威武之师形象的绝好契机,“我们一定要把我们湖南消防部队的优良作风拍出来,把我们381名增援官兵的精神风貌写出来”,张班长在宣传报道组第一次碰头会议上如是说。
从9月7日到达集结地开始,张班长就笔耕不辍,每天至少两篇报道。而且速度之快让整个宣传组的写手们都赞叹不已。东盟专题网页刚制作完成时,最先上稿的就是他的两篇文章,不仅出稿快,而且质量高。由于集结地条件有限,宣传组只有两三台手提电脑,每个支队都要出新闻稿件,还要在最快的时间内编辑图文、上传素材,所以他有时只能手写新闻报道,等有空出的电脑了,再一字一句输入电脑。除了写稿,他还要担负摄像的任务。不仅要根据总队整体安排部署分镜头拍摄整个集结行动,还要为邵阳支队的增援官兵记录集结期间的工作训练生活图景。他想妻子,他想宝宝,有时恨不得立马飞到妻子身边,但是这份想家的情绪丝毫没有影响到他完成工作。他依旧以每天至少两篇高质量图文报道的速度完成总队宣传处交办的任务。
这几天,张班长总是完成交稿任务后就立马跟妻子通电话,有时想通过视频看看刚出生不久却无法抱在怀里的孩子,但是身在郊区信号常常中断。妻子带着两个宝宝很累很辛苦,很想丈夫陪伴身边,经常聊着聊着就泣不成声,还咬着牙劝他安心,别担心家里。妻子越是懂事,越是支持理解自己,张班长越是内疚越是揪心。他给妻子发信息说:“老婆,对不起,在你最需要我的时候我不在身边,以后的岁月我一定好好补偿。增援行动结束后我会尽快赶回去陪你。等我回去过中秋,我们一家团聚!”
看着他那宽厚的背影,却没能为家中的妻儿遮风挡雨,我的内心隐隐作痛。我和张班长一样,作为一名消防警官,没法守候在自己的孩子身边,无法见证孩子每一次的成长变化,愧疚感常常在夜深人静时翻江倒海。看着别人的孩子欢笑绕膝,母爱总是蓬勃而出,却无处倾泻,对孩子本是深深的爱恋全都化作了愧疚和自责。所以看着这位巴不得把手伸出几百里之外去拥抱自己妻儿的父亲,我真的感同身受。
真心地祝福张班长,在孩子未来成长的关键时刻里,他不要再缺席。中秋月圆,人圆,心圆。
向消防部队所有不称职的父亲、母亲们,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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